法制网北京5月16日讯 记者周斌 见习记者李豪 记者在今天召开的“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研讨会”上获悉,截至目前,全国试点地区检察机关已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案件16件,已审理结案7件,除1件因行政机关纠正后检察机关撤诉外,其余6件法院均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 据了解,目前,全国13个试点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省份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233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984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49件;线索最多的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达889件,此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155件,国有资产保护领域128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61件。 会议指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符合宪法法律规定,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项司法改革举措,是法律监督形式的创新实践,弥补了公益诉讼主体缺位的不足。 检察机关没有地方利益和部门利益的牵涉,适合代表国家提起公益诉讼;检察机关有专业法律监督队伍,拥有法定的调查权,能够较好地解决调查取证和举证难等问题;在人大的监督下,检察机关能够审慎地行使公益诉权,防止滥诉对行政秩序和效率造成干扰,也能高效、准确地配合人民法院进行诉讼,降低司法成本。 会议认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近一年来,改革任务进展顺利,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检察机关通过积极履行诉前程序,促使相关行政机关关注和重视侵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客观上起到督促行政机关积极整改的效果,一定程度上震慑了相关侵害人;同时,有效推动行政机关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推动公民法人学法守法、提高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意识。 会议还就提起公益诉讼的范围、举证责任的分配、程序的规范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和探讨,提出了一系列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姜建初、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应松年出席会议并致辞,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郑新俭介绍了检察机关开展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情况,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王旭光介绍了人民法院审理公益诉讼案件工作情况。 会议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主办,最高人民检察院承办。 检察机关没有地方利益和部门利益的牵涉,适合代表国家提起公益诉讼;检察机关有专业法律监督队伍,拥有法定的调查权,能够较好地解决调查取证和举证难等问题;在人大的监督下,检察机关能够审慎地行使公益诉权,防止滥诉对行政秩序和效率造成干扰,也能高效、准确地配合人民法院进行诉讼,降低司法成本。 会议认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近一年来,改革任务进展顺利,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检察机关通过积极履行诉前程序,促使相关行政机关关注和重视侵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客观上起到督促行政机关积极整改的效果,一定程度上震慑了相关侵害人;同时,有效推动行政机关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推动公民法人学法守法、提高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意识。 会议还就提起公益诉讼的范围、举证责任的分配、程序的规范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和探讨,提出了一系列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姜建初、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应松年出席会议并致辞,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郑新俭介绍了检察机关开展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情况,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王旭光介绍了人民法院审理公益诉讼案件工作情况。 会议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宪法学研究会、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主办,最高人民检察院承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