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徐州(江苏)4月11日电 记者马超 今天上午10点,由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直接提起诉讼的徐州市鸿顺造纸有限公司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在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据悉,这是全国人大授权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后,全国首次开庭审理此类案件。 2015年8月,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徐州市鸿顺造纸有限公司非法排放生产废水造成环境污染的线索,向徐州市符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主体资格的三家环保社会组织发出了督促起诉意见书,上述组织收到后分别复函称,目前不具备开展公益诉讼的能力,无法承担起诉讼的责任。徐州市检察院就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人起诉该案问题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5年12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关于<关于对徐州市鸿顺造纸有限公司环境污染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请示>的批复》,同意徐州市检察院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环境公益诉讼。2015年12月28日,徐州市检察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决定》的规定,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环境污染公益诉讼。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于2015年12月28日立案受理该案。 今天的庭审,受到央视、新华社、央广、法制日报等近20家媒体的高度关注,检察机关、法院系统、部分人大代表等数百人现场采访观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