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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判决书

旗下栏目: 行政案件判决书

徐娟诉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竣工验收备案二审判决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13
摘要: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 政 判 决 书 (2015)郑行终字第157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徐娟,女,汉族,1977年6月12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樊东辉、肖继浩,河南见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陈新,主任。 委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 政 决 书

(2015)郑行终字第157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徐娟,女,汉族,1977年6月12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樊东辉、肖继浩,河南见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陈新,主任。

委托代理人林海,该单位工作人员。

委托代理人张历,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第三人金基不动产(郑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向清,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崔新生、宋慧慧,该公司法务部工作人员。

上诉人徐娟因竣工验收备案一案,不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2014)金行初字第330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