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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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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人薛小霞因治安行政处罚一案二审行政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2-03
摘要:上诉人薛小霞因治安行政处罚一案二审行政裁定书 提交日期: 2014-06-20 10:29:45 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裁定书 (2014)驻行终字第68号 上诉人(一审原告)薛小霞,女,1965年4月1日出生,汉族,农民。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驻马店市公安局西园分

上诉人薛小霞因治安行政处罚一案二审行政裁定书

提交日期:2014-06-20 10:29:45

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裁定书

(2014)驻行终字第68号

上诉人(一审原告)薛小霞,女,1965年4月1日出生,汉族,农民。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驻马店市公安局西园分局。

法定代表人许志勇,分局局长。

上诉人薛小霞因治安行政处罚一案,不服驿城区人民法院(2014)驿行重字第1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在本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薛小霞主动向本院申请撤回上诉。    

本院经审查认为,上诉人薛小霞主动向本院申请撤回上诉,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应予准许。现裁定如下:

准许上诉人薛小霞撤回上诉。

诉讼费减半收取25元,由上诉人薛小霞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 判 长  王曙光

审 判 员  王  蓉

审 判 员  于发安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书 记 员  李  莉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