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日期:2014-09-24 16:41:19 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裁定书 (2014)汴行初字第83号 法定代表人钱忠宝,区长 原告李世英诉被告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院经审查认为,为促进行政案件依法公正审理,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指定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管辖。 审 判 长 李景友 审 判 员 何卫斌 代理审判员 张景丽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书 记 员 王 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