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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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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桂枝申请再审不予受理通知书3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1-19
摘要: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不 予 受 理 通 知 书 (2015)郑行申字第15号 司建生: 范桂枝与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不服拆迁安置纠纷一案,你不服本院(2013)郑行终字第43号行政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 经审查,范桂枝已于2014年3月19日去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不 予 受 理 通 知 书

(2015)郑行申字第15号

司建生:

桂枝与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不服拆迁安置纠纷一案,你不服本院(2013)郑行终字第43号行政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

经审查,桂枝已于2014年3月19日去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第十三条的规定,该案的再审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再审条件,本院决定不对该案提起再审。

特此通知。                                                                   书记员 范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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