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行政案件判决书

旗下栏目: 行政案件判决书

段孝干与汝阳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纠纷一审行政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1-15
摘要: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15)洛行辖字第139号 段孝干诉汝阳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纠纷一案,栾川县人民法院报请本院指定管辖。本院经审查认为,栾川县人民法院报请指定管辖的理由成立。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15)洛行辖字第139号

段孝干诉汝阳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纠纷一案,栾川县人民法院报请本院指定管辖。本院经审查认为,栾川县人民法院报请指定管辖的理由成立。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第(二)项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由嵩县人民法院管辖。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