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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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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梁园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与穆某展、田某丹社会抚养费行政征收一审行政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1-10
摘要: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14)商梁行执字第00060号 申请执行人商丘市梁园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陈某军,职务:主任。 委托代理人王某波,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周集乡工作人员。 被执行人穆某展,男,1984年6月4日出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14)商梁行执字第00060号

申请执行人商丘市梁园区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陈某军,职务:主任。

委托代理人王某波,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周集乡工作人员。

被执行人穆某展,男,1984年6月4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商丘市。

被执行人田某丹,女,1984年10月2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商丘市。

申请执行人商丘市梁园区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申请被执行人穆某展、田某丹社会抚养费行政征收一案,于2014年11月24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14年11月24日依法受理。

经查,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作出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未告知被执行人穆某展、田某丹陈述申辩权,依法不予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不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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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  姜继亮

审判员  李 冰

审判员  庞万里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