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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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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正军诉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政府行政撤销一案一审行政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1-10
摘要: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15)三行辖字第00019号 关于原告刘正军诉被告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政府行政撤销一案,本院受理后,根据案件情况,认为指定基层法院管辖为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

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15)三行辖字第00019号

关于原告刘正军诉被告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政府行政撤销一案,本院受理后,根据案件情况,认为指定基层法院管辖为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三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指定陕县人民法院管辖。

审判员  沈慧玲

书记员  黄 飞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