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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判决书

旗下栏目: 行政案件判决书

王雨诉平舆县政府土地行政管理一审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1-06
摘要:河南省平舆县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15)平行初字第0036号 原告王雨,女,汉族,1970年10月8日出生,住平舆县。 被告平舆县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张怀德,县长。 原告王雨不服被告平舆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一案,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在受理过程中

河南省平舆县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15)平行初字第0036号

原告王雨,女,汉族,1970年10月8日出生,住平舆县。

被告平舆县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张怀德,县长。

原告王雨不服被告平舆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一案,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在受理过程中,原告王雨以平舆县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起诉错误为由,向本院提起撤诉申请。

经审查,本院认为,原告撤诉理由正当,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且不损害他人利益,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诉讼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负担。

审 判 长  李 勇

审 判 员  张俊峰

代理审判员  勾向阳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八日

书 记 员  张梦琳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