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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判决书

旗下栏目: 行政案件判决书

刘庆彬与柘城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争议一案的驳回申诉通知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1-05
摘要:驳 回 申 诉 通 知 书 (2014)豫法行申字第71号 刘庆彬: 你因与柘城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争议一案,不服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商行终字第24号行政裁定,向我院提出申诉。我院经审查认为:你所诉土地证的效力,来源于柘城县人民政府于1989年11月20日为

驳 回 申 诉 通 知 书

(2014)豫法行申字第71号

刘庆彬:

你因与柘城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争议一案,不服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2011)商行终字第24号行政裁定,向我院提出申诉。我院经审查认为:你所诉土地证的效力,来源于柘城县人民政府于1989年11月20日为原柘城县起台乡邮电所颁发的第0071号土地证,审查你所诉土地证应以起诉该第0071号土地证为前提,而颁发该土地证时行政诉讼法尚未实施,不属于行政诉讼审查范围。如你认为柘城县人民政府颁证行为错误,可通过申诉程序要求其纠正。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结果正确,你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请服判息诉。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