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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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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庭秀因诉原新乡市郊区平原乡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一案的行政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1-05
摘要:(2014)豫法行申字第00029号 王庭秀因诉原新乡市郊区平原乡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一案,不服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新中行再字第15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出申诉。本院经审查认为:王庭秀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再审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

(2014)豫法行申字第00029号

王庭秀因诉新乡市郊区平原乡人民政府土地行政案,不服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新中行再字第15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出申诉。本院经审查认为:王庭秀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再审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由本院提审;

二、再审审理期间中止原裁定的执行。

院 长 张立勇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