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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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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国平与南乐县房地产管理所房产行政登记一案通知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1-04
摘要:(2013)豫法行申字第00246号 石国平: 你因与南乐县房地产管理所房产行政登记一案,不服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1)濮中法行终字第06号行政判决书,向本院提出申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 本院审查期间,你申请撤回申诉。本院对你的撤诉

(2013)豫法行申字第00246号

石国平:

你因与南乐县房地产管理所房产行政登记一案,不服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1)濮中法行终字第06号行政判决书,向本院提出申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

本院审查期间,你申请撤回申诉。本院对你的撤诉申请予以准许。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