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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判决书

旗下栏目: 行政案件判决书

张二梅诉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竣工验收备案二审判决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2-27
摘要: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 政 判 决 书 (2015)郑行终字第155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张二梅,女,汉族,1972年3月28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樊东辉、肖继浩,河南见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陈新,主任。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 政 决 书

(2015)郑行终字第155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张二梅,女,汉族,1972年3月28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樊东辉、肖继浩,河南见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陈新,主任。

委托代理人林海,该单位工作人员。

委托代理人张历,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第三人金基不动产(郑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向清,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崔新生、宋慧慧,该公司法务部工作人员。

上诉人张二梅因竣工验收备案一案,不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2014)金行初字第329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