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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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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华令与洛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治安行政处罚纠纷二审行政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2-26
摘要: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15)洛行辖字第187号 来华令诉洛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治安行政处罚一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报请本院指定管辖,本院经审查认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报请指定管辖的理由成立。依照《最高人民法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15)洛行辖字第187号

来华令诉洛阳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治安行政处罚一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报请本院指定管辖,本院经审查认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报请指定管辖的理由成立。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第()项、《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案件异地管辖规定》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由伊川县人民法院管辖。

〇一五年八月十三日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