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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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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忠长与开封市人民政府、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赔偿一审行政赔偿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2-26
摘要: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行 政 赔 偿 裁 定 书 (2014)鼓行初字第2号 原告钱忠长,。 委托代理人郭美丽,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被告开封市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吉炳伟,市长。 委托代理人赵凯,开封市人民政府干部,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被告开封市

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行 政 赔 偿 裁 定 书

(2014)鼓行初字第2号

原告钱忠长,。

委托代理人郭美丽,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被告开封市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吉炳伟,市长。

委托代理人赵凯,开封市人民政府干部,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被告开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王秋杰,局长。

委托代理人刘洪建,开封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法律顾问,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钱忠长诉开封市人民政府、开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赔偿案,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原告钱忠长以已妥善解决为由,向本院提出了撤诉请求。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