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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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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政府与霍俊杰行政非诉执行一审行政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2-26
摘要:申请执行人称,申请人于2013年3月25日作出《关于对州桥遗址及周边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实施房屋征收的决定》,并进行了公告。被征收人霍俊杰在规定的期限内未与该项目房屋征收部门达成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根据鼓楼区房屋征收部门的申请,申请人于2013年10月18日

申请执行人称,申请人于2013年3月25日作出《关于对州桥遗址及周边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实施房屋征收的决定》,并进行了公告。被征收人霍俊杰在规定的期限内未与该项目房屋征收部门达成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根据鼓楼区房屋征收部门的申请,申请人于2013年10月18日作出鼓政征补决(2013)89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并于2013年12月4日进行了送达。被征收人霍俊杰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又未提起行政诉讼,且未履行征收补偿决定确定的义务。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于2014年5月19日向霍俊杰送达了《催告通知书》,霍俊杰仍未履行义务。申请人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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