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制动态 案例判例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论文 站盟合作 公证案例 律师 法制视频

行政案件判决书

旗下栏目: 行政案件判决书

马新成、马新亮诉西峡县林业局林权登记一案一审行政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2-26
摘要: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15)内行初字第25号 原告马新成,男。 原告马新亮,男。 被告西峡县林业局。 法定代表人彭振生,局长。 本院在审理原告马新成、马新亮诉被告西峡县林业局林权登记一案中,原告马新成、马新亮因其具体的诉讼请求不

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

行 政 定 书

(2015)内行初字第25号

原告马新成,男。

原告马新亮,男。

被告西峡县林业局

法定代表人彭振生,局长。

本院在审理原告马新成、马新亮诉被告西峡县林业局林权登记一案中,原告马新成、马新亮因其具体的诉讼请求不明确,特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撤回对被告西峡县林业局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马新成、马新亮的撤诉申请,是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定如下:

准予原告马新成、马新亮撤回对被告西峡县林业局的起诉。

诉讼费25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长  郭晓菊

审判员  程 玉

审判员  于 勇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二日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