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15)淅行初字第70号 原告马振军,男,回族,农民,生于1968年。 法定代表人李宝杰,该镇镇长。 原告马振军诉被告镇平县晁陂镇人民政府,请求依法确认被告镇平县晁陂镇人民政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行政行为违法一案,于2015年7月16日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在审理过程中,原告马振军于2015年8月10日以与被告达成履行协议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要求撤回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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