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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判决书

旗下栏目: 行政案件判决书

马振军诉镇平县石佛寺镇人民政府不服信息公开一案行政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2-25
摘要: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15)淅行初字第54号 原告马振军,男,回族,农民,生于1968年6月。 被告镇平县石佛寺镇人民政府,住所地为镇平县石佛寺街。 法定代表人陈云峰,该镇镇长。 原告马振军诉被告镇平县石佛寺镇人民政府,请求依法确认

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15)淅行初字第54号

原告马振军,男,回族,农民,生于1968年6月。

被告镇平县石佛寺镇人民政府,住所地为镇平县石佛寺街。

法定代表人陈云峰,该镇镇长。

原告马振军诉被告镇平县石佛寺镇人民政府,请求依法确认被告镇平县石佛寺镇人民政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行政行为违法一案,于2015年7月6日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在审理过程中,原告马振军于2015年8月31日以与被告达成履行协议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要求撤回起诉。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