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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判决书

旗下栏目: 行政案件判决书

刘红与被告上蔡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一案一审行政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2-24
摘要:河南省上蔡县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15)上行初字第112号 原告刘红. 被告上蔡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邱应征,局长。 关于原告刘红不服被告上蔡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于2015年6月5日对原告驾驶车辆豫QBA076作出的违法停车告知单一案,原告

河南省上蔡县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15)上行初字第112号

原告刘红.

被告上蔡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邱应征,局长。

关于原告刘红不服被告上蔡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于2015年6月5日对原告驾驶车辆豫QBA076作出的违法停车告知单案,原告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不违反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刘红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刘红承担。

审判长  黄新军

审判员  冯晓霞

人人民陪审员王刘常

二〇五年九月十五日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