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李洲卿,该中心主任。 委托代理人姜景煌,男,1972年8月15日出生,汉族。代理权限为代为承认、反驳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代为上诉,代领法律文书等。 委托代理人郭永生,河南黎光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 原告董敬阁诉被告浚县房产管理中心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原告于2015年9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董敬阁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董敬阁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原告董敬阁负担。 审 判 长 武文英 审 判 员 王向东 人民陪审员 陈 静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书 记 员 许慧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