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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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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宪匕、梁爱云不服滑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一审行政裁定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2-22
摘要:(2013)滑行初字第76号 本院于2013年9月27日受理孟宪匕、梁爱云不服滑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一案,经审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案应由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2013)滑行初字第76号

本院于2013年9月27日受理孟宪匕、梁爱云不服滑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一案,经审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案应由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移送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审判长  杜建忠

审判员  吕万众

审判员  辛国喜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