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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判决书

旗下栏目: 行政案件判决书

孙承育、孙承浩管辖裁定书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0-19
摘要: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15)烟行初字第131号 原告孙承育、孙承浩诉被告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芝罘区黄务街道办事处、芝罘区黄务街道西珠岩居委会行政赔偿一案,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已经立案。 本院认为,芝罘区人民法院认为本案需

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15)烟行初字第131号

原告孙承育、孙承浩诉被告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政府、芝罘区黄务街道办事处、芝罘区黄务街道西珠岩居委会行政赔偿一案,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已经立案。

本院认为,芝罘区人民法院认为本案需要指定其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报请本院决定。本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由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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