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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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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中立诉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一审行政裁定书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0-18
摘要: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15)宜行辖字第00001号 陈中立诉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属于本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经审查本院认为,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及案件公正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安徽省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15)宜行辖字第00001号

陈中立诉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属于本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经审查本院认为,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及案件公正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移交望江县人民法院审理。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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