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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判决书

旗下栏目: 行政案件判决书

高清敏与藁城市人民政府二审行政裁定书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采集侠 人气: 发布时间:2015-10-18
摘要: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14)石行终字第00083号 上诉人(原审第三人)藁城市贾市庄镇贾市庄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刘桂生,村主任。 委托代理人王素娟,河北冀港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康银志。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藁城市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14)石行终字第00083号

上诉人(原审第三人)藁城市贾市庄镇贾市庄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刘桂生,村主任。

委托代理人王素娟,河北冀港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康银志。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藁城市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高玉柱,市长。

委托代理人赵连中,藁城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高清敏。

委托代理人杨秋华,河北双弘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藁城市贾市庄镇贾市庄村委会因土地行政一案,不服河北省藁城市人民法院(2014)藁行初字第00005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

经审查,本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河北省藁城市人民法院(2014)藁行初字第00005号行政判决;

二、发回河北省藁城市人民法院重审。

审判长  刘立虹

审判员  张 力

审判员  李文华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日

责任编辑:采集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