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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云高行终字第17号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6
摘要: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 (2008)云高行终字第17号 上诉人(一审起诉人)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县腾越镇北门街64户居民(名单附后)。? 诉讼代表人马文寿,男,1955年11月28日生,汉族,高中文化,工人。? 诉讼代表人马聚刚,男,1964年9月7日生,汉族,高中文化,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



(2008)云高行终字第17号



上诉人(一审起诉人)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县腾越镇北门街64户居民(名单附后)。?

诉讼代表人马文寿,男,1955年11月28日生,汉族,高中文化,工人。?

诉讼代表人马聚刚,男,1964年9月7日生,汉族,高中文化,工人,河南省人。?

诉讼代表人卢成兴,男,1952年12月11日生,汉族,初中文化,私营业主。?

诉讼代表人张永福,男,1936年11月23日生,汉族,小学文化,退休职工。?

诉讼代表人喻群,男,1947年1月1日生,汉族,大专文化,退休干部。?

上诉人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县腾越镇北门街64户居民起诉腾冲县人民政府、腾冲县城市建设工作委员会拆迁征地安置办公室房屋拆迁协议纠纷一案,因不服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保中行初字第1号行政裁定,提出上诉。本院2008年3月18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上诉人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县腾越镇北门街64户居民起诉称:腾冲县人民政府、腾冲县城市建设工作委员会拆迁征地安置办公室(以下简称腾冲县城工委“拆迁办”)在拆迁腾冲县腾越镇北门街的工作中,严重违反《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将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为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房屋拆迁协议》,从而使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显失公平、公正,损害了起诉人的合法权益,其不具备签订《房屋拆迁协议》的主体资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确认《房屋拆迁协议》为无效合同;由有资格的拆迁人与起诉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重新签订房屋拆迁协议。?

一审法院审查认为,腾冲县人民政府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结合腾冲县城市总体规划和腾冲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修复规划,决定将腾冲县腾越镇北门街作为招商引资项目,进行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建筑风格进行改造。对改造规划范围的拆迁工作,以腾冲县城市建设工作委员会为主体具体负责拆迁安置工作,由腾冲县城工委“拆迁办”与被拆迁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后,进行拆迁安置。腾冲县腾越镇北门街的拆迁安置工作从2003年4月开始至2003年7月全部结束,无一户强制执行和拖欠补偿款。本案中,起诉人与拆迁人因拆迁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属民事纠纷,应通过民事诉讼等方式解决。起诉人的诉请,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一审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二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一)项的规定,裁定对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县腾越镇北门街64户居民的起诉不予受理。?

北门街64户居民对一审不予受理的裁定不服,提出上诉称:一审法院未认真对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审查诉状,而是从城市规划、保护文化名城的角度作出不予受理,与法律规定不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条关于公民对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起诉的规定,以及该条的司法解释的规定,还有第十一条第(八)项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可起诉的规定,本案应作为行政案件来受理。?

本院认为,上诉人起诉时提交了与拆迁人腾冲县城工委“拆迁办”达成的《房屋拆迁协议》,表明上诉人与拆迁人已达成协议,其现对该协议不服而提起诉讼。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法复[1996]12号)之规定,如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反悔,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作为民事案件受理。因此,上诉人一审起诉时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房屋拆迁协议》为无效合同的诉讼请求,因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而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四)项之规定,应不予受理。至于上诉人一审起诉时提出判决由有资格的拆迁人与其重新签定协议的请求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审判权限范围的事项,也应不予受理。一审法院对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县腾越镇北门街64户居民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正确,应予以维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一)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 判 长 王 昕

审 判 员 赵光喜

审 判 员 沈竞舟

二 O O 八年四月十四日

书 记 员 陈 璐

上诉人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县?64户居民名单

李维金 张永富 李树宽 康祖芹 袁珍壁 吴绍荣 李启莲 尹玉菊

余加林 李宗树 段盛伟 李光辉 寸燕翔 何绍英 明从忠 吴少纪张世明 李启宏 尹世强 李金艳 李生雄 张琼早 李启云 刘正能 郭兴顺 杨成金 尚炳美 尹培超 佟春茂 余家琴 尹培仙 孙辅仙 马文寿 濮金旺 佟春林 张立跃 李茂海 李树兴杨祖保 濮金亮 马聚刚 尹培林尹茂顺 杨建龙 李琼仙 郭云峰 丁树兰 杨纯祖 杨祖庆 濮祖旺 张立菊 陈绍刚 刘荣灿 杨成庆 马思兰 卢成兴 李启跃 郭自尧 许顺云 李宗白 李茂辞 陈胜凡 吴国监 吴绍华?

责任编辑:介子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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