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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沪二中受终字第32号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6
摘要: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08)沪二中受终字第32号 上诉人张琪瑛 上诉人张琪瑛因不服(2008)杨受初字第6号行政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在审查本案过程中,上诉人张琪瑛于2008年5月7日申请撤回上诉。 本院经审查认为,上诉人有权处分自己的诉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08)沪二中受终字第32号



  上诉人张琪瑛

  上诉人张琪瑛因不服(2008)杨受初字第6号行政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在审查本案过程中,上诉人张琪瑛于2008年5月7日申请撤回上诉。

  本院经审查认为,上诉人有权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上诉人申请撤诉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且未违反法律规定,可予准许。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十)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上诉人张琪瑛撤回上诉。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 判 长  马浩方

代理审判员  丁 勇

代理审判员  张 璇





二○○八年五月八日





书 记 员  胡嘉奇

责任编辑:介子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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