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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判例案例

旗下栏目: 行政案件判决书

(2011)普行初字第25号

来源:新浪网 作者:介子推 人气: 发布时间:2013-12-15
摘要: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行政裁定书 (2011)普行初字第25号 原告刘某 被告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某路派出所 原告刘某因不服被告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某路派出所作出的沪公(普)(白)行决字[2011]第2611100004号行政处罚决定,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于2011年5月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行政裁定书
(2011)普行初字第25号

原告刘某

被告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某路派出所

原告刘某因不服被告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某路派出所作出的沪公(普)(白)行决字[2011]第2611100004号行政处罚决定,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于2011年5月18日依法受理。在审理过程中,原告以本案无诉讼必要为由,于2011年6月8日向本院申请撤诉。

经审查,本院认为,原告自愿申请撤诉理由正当,符合法律规定。据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刘某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人民币25元,由原告刘某负担。



审 判 长 缪红娟
代理审判员 盛 炯
人民陪审员 周有良
二〇一一年六月八日
书 记 员 王 燕

责任编辑:介子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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