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购物已成为当前人们最热衷的购物方式之一,它在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不法分子提供了谋取暴利的空间。近日,两名淘宝店主方某和董某就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浙江省开化县人民法院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10万元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7万元。 “现在的年轻人都想利用网购热潮,大赚一笔。但有些人却在这儿动起了歪脑筋,在商品中以假乱真,大量销售假冒品牌,已触犯了法律。”该案承办法官介绍,今年27岁的方某和33岁的董某都是淘宝店主,都是利用卖假“名牌”而大赚了一笔,也都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据开化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至2015年7月,被告人董某在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使用其父亲董某某身份注册了淘宝网店“爱人礼物888”。然后,他通过该网店将假冒巴宝莉围巾、迪奥太阳镜、香奈儿太阳镜等商品销售给另一淘宝商家方某及其他淘宝买家牟取非法利润,其中销售给方某的上述物品价值56万余元。 方某系开化本地人,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发现了淘宝网店“爱人礼物888”卖的高端礼品价格超级便宜,便萌生了开淘宝店挣钱的想法。自2014年下半年至2015年5月,方某利用在淘宝网上购买来的江某、郑某、汪某、方某某等身份信息,注册了若干个淘宝网店账户。接着,他从被告人董某处购买假冒巴宝莉围巾和迪奥、香奈儿等品牌太阳镜在网络上销售并非法获利,销售金额达80万余元。 2015年9月,经克里斯蒂昂迪奥公司、博柏利(上海)贸易有限公司、香奈儿有限公司鉴定,被告人董某、方某出售的围巾及太阳镜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2015年5月20日,方某被传唤至当地公安局某派出所,21日、22日两次退出违法所得共计10万元。7月16日,董某在江苏省射阳县被民警抓获,后于同年10月19日退出违法所得13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方某、董某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予以销售,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方某、董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认罪态度较好,并退出违法所得,均予以从轻处罚。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台式电脑主机、打印机、手机、U盾、U盘、太阳镜等,予以没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