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盗窃惯犯连续三次潜入别墅区内,以砸碎玻璃入室的手段行窃,后被警方抓获。日前,该男子已被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山东省男子李某在2005年至2014年间,多次因盗窃罪被判刑罚。今年2月中旬某日凌晨,李某来到北辰区某别墅小区,在砸碎一住户窗户玻璃后进入该住户家中,窃得现金200元、香烟两条、移动电话一部、剃须刀一个、汽车钥匙一把、玉石手串一串。经鉴定,被盗财物价值人民币1160元。得手后,李某又先后于2月21日、3月16日凌晨,以相同手段潜入北辰区某别墅区两户居民家中行窃,但因室内警报响起等原因,两次行窃均未果。3月22日,李某被警方抓获归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