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男子谎称认识交巡警可帮忙办理机动车驾驶证骗取被害人2万元。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日前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2015年9月,被告人张某虚构其认识交巡警,可以花钱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事实,取得被害人刘某、梅某的信任,以为刘某、梅某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为名,骗取被害人刘某13000元,骗取被害人梅某7000元,所获赃款被其予以挥霍。 2016年7月2日,被告人张某被公安机关捉获归案,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取得他人信任骗取财物200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