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整一辆车子代步,赫章一男子深夜将他人的皮卡车盗走并使用,孰料该车车载GPS暴露其行踪。近日,贵州省赫章县人民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据了解,被告人张某系赫章县白果镇人,为整一辆车子代步,张某瞄上了毗邻其家的某公司的皮卡车。 2015年5月14日凌晨3时许,张某瞅准机会将某公司停放在某村委会门口的一辆军绿色皮卡车(车上装有GPS定位仪)盗走。当天,张某将该车开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之后,张某在网上购买了一套伪造的车辆手续及假牌照进行安装后继续使用该车。 几经周折,公安机关通过车载GPS定位仪找到该车并将张某抓获。 2016年3月4日公安机关将该车发还给被害人,同年7月22日,被害人对张某表示谅解。经鉴定,被盗车辆和GPS定位仪价值8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张某系初犯、偶犯,归案后认罪态度好,案发后被盗财物已被公安机关追回并发还给被害人,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