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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泄私愤破坏高铁交通设施 男子被判8年徒刑

来源:法律博客 作者:网友投稿 人气: 发布时间:2016-10-18
摘要:为泄私愤破坏高铁交通设施 男子被判8年徒刑
  近日,湖南长沙铁路运输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人为破坏使用中的高铁交通设施案件。被告人李某因破坏交通设施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居住在湖南省浏阳市的李某因对沪昆客专项目建设及沪昆高铁运行中遗留的房屋拆迁、补偿等事项心存不满,遂产生破坏高铁的报复念头。为此,李某事先踩点,然后又精心设计制作了一个U型钢制装置,用来置放于高铁轨道上。经过10余天的准备,2016年5月29日22时许,李某剪断高铁防护网,将该装置放置于沪昆高铁醴陵东至长沙南区间的石塘子1号大桥西头下行线K1043+850米轨道上,并用螺杆螺帽固定在钢轨上,致使上海虹桥站至长沙南站的G1365次列车当日22时48分撞上上述障碍物,机车破损,停车43分钟。

  公安部十局组织数百名干警三天破案。2016年6月2日,李某被抓获。同年9月8日长沙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公诉。9月22日,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李某破坏高铁交通设施一案,被告人李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长铁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故意在高铁轨道上放置钢铁障碍物,足以使高铁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导致列车破损并停车,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3085.08元,其行为已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为震慑此类犯罪分子,依法从重处罚,以犯破坏交通设施罪,作出前述判决,李某未提出上诉。李某为泄私愤,报复社会,等待他的将是牢狱生涯。

责任编辑:网友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