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江苏省启东市南阳镇的施某兰出生于1947年,2015年12月,曾长期外逃的施某兰在其家中被警方抓获。9月21日,启东市人民法院对施某兰犯拐卖儿童罪一案作出一审宣判,施某兰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被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1989年初,施某兰谎称自己的亲戚想要收养小孩,从江苏省江阴市山观镇一对夫妇处骗得一名女婴。随后,施某兰以750元的价格将该女婴卖给了启东市近海镇的一对夫妇。1989年至2000年期间,施某兰先后从江阴市拐得女婴5名,并以750元至3380元不等价格卖至启东。2000年,施某兰被立案侦查并批准逮捕,其后施某兰长期外逃,直至2015年被抓获。 启东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施某兰以出卖为目的,拐卖儿童三年以上,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为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惩罚犯罪,法院遂作出上述判罚,并责令施某兰退缴违法所得1.2万余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