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徐超 韩雪) 9月9日,全国法院国家司法救助改革推进会在天津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陶凯元强调,推进国家司法救助改革,是人民法院在新形势下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和期待,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依法治国必然选择。 陶凯元指出,各级人民法院要贯彻落实好中央确定的改革举措项目,进一步明确改革任务,强化工作措施,确保稳妥有序推进国家司法救助改革。要以实现“救助制度法治化、救助案件司法化”为目标,以天津法院创造的“六个统一”(统一案件受理、统一救助范围、统一救助程序、统一救助标准、统一经费保障、统一资金发放)改革经验为示范,以公开透明为保障,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切实推进法治国家建设。 陶凯元强调,推进国家司法救助改革,各级人民法院必须坚持理念先行,提高对国家司法救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持改革创新,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体制机制;坚持严格司法,提升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理质效;坚持统筹协调,营造良好的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环境。各级法院要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科学发展,为促进依法治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出新贡献。 天津市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赵飞,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高憬宏出席会议并致辞。中央政法委队伍建设指导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公安部法制局、民政部政策法规司、司法部法制司、国务院法制办政府法制研究中心有关负责同志,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院分管国家赔偿工作的院领导和庭室负责人,部分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和特约监督员代表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