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包头稀土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成功审结一起非法经营类案件, 被告人王某在没有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从零售店收购黑色珍品兰州卷烟及紫色精品兰州卷烟,然后通过长途汽车将收购的卷烟卖往乌海。2015年10月30日,被告人王某将收购的425条黑色珍品兰州卷烟、150条紫色精品兰州卷烟运往乌海贩卖时被当场抓获。经鉴定,被查获的兰州卷烟价值人民币104750元。 被告人王某没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非法收购卷烟,跨地区转卖牟利,违反了国家烟草专卖管理制度,扰乱了市场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最终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