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上午,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省涉毒数量最大的一起毒品犯罪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被告人林武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被告人陈灿、崔文良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被告人苟绍财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分别判处其余4名被告人十三年零六个月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5年1月,林武汉用麻黄素和其他制毒原料,在广东省先后制造甲基苯丙胺成品和半成品共计887905.92克,晶体甲基苯丙胺含量高达78%,并多次向外贩卖。另外,林武汉还非法持有枪支一支,并非法拘禁他人致人轻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