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在网上发布裸照相威胁,广西桂平市“95后”男子覃某强迫前女友梁某某出来与自己见面,随后强行与梁某某发生性关系。近日,桂平市人民法院审结该起案件,一审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覃某有期徒刑三年。 覃某与梁某某曾是男女朋友关系,二人于2015年初分手。2016年2月2日,一直不甘于就此分手的覃某威胁梁某某,声称要将梁某某的裸照发布到网上,逼迫梁某某出来与其见面。当晚,梁某某被迫来到桂平市某镇某圩与覃某见面。见面后,覃某用摩托车将梁某某载至其位于桂平市某镇某村屯的家中。在覃某家中二楼其房间内的床上,覃某不顾梁某某的极力反抗,强行与梁某某发生性关系一次。 2016年2月3日,被害人梁某某到桂平市某镇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接报后组织警力到覃某家中实施抓捕。当时覃某不在家,其家人通过电话通知其回家,覃某遂回家投案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并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覃某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胁迫的方式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强奸罪。被告人覃某在家人通知公安部门在寻找其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其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