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曾在部队当过兵,退伍之后冒充军人身份,以可利用部队内部指标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为由,多次骗取他人钱财。近日,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冒充军人招摇撞骗案,一审判决被告人戈甲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经该院审理查明,2015年7月1日,被告人戈甲通过戈乙(系被告人戈甲的弟弟)认识被害人邹某后,谎称自己是第二炮兵部队现役军人,以可利用部队内部指标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为由,骗得被害人邹某现金人民币3500元。 同年7月,被告人戈甲至赣州市章贡区水南镇某俱乐部附近,采用上述相同手段,分别对被害人蒋某、吴某、徐某、黄某招摇撞骗,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18500元。 2016年2月5日,被告人戈甲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案发后,被告人戈甲的家属代其退还了全部赃款,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该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戈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冒充现役军人骗取他人钱财,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被告人戈甲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减轻处罚。被告人戈甲积极退赔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