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境外“百家乐”网络赌博,为赌徒提供账号密码,通过银行转账输出赌资。6月30日,记者从浙江省宁波慈溪市人民法院获悉,50来岁“电脑盲”做了一年多网上“百家乐”的一级代理,累计投注额达1000余万元,已被该法院判开设赌场罪,最终获刑2年。 2014年上旬,慈溪市周巷镇的金某了解到一种叫“网络赌博”的新玩意,当即嗅到里面隐含的“商机”。之后,金某通过认识的人做了某境外“百家乐”的一级代理。 在宾馆租好房间,利用里面的台式电脑,“大本营”就算搞定了。金某本身只有小学文化,加上年纪也不小了,对电脑是一窍不通。于是,他找来了信得过的朋友徐某、施某,还有自己的外甥女赵某帮忙。 就这样,从2014年5月至2015年6月间,金某从上家获取网络“百家乐”赌博代理账号及密码后,由徐某、施某帮其割盘、充码、发盘、结算,赵某帮其汇款、结算赌资,在周巷及余姚小曹娥等地接受他人的赌博投注。期间,累计接受投注额达1000余万元。 慈溪市法院认为,金某、徐某、施某、赵某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四人受到不同程度的刑罚。其中主犯金某被判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