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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乡书记受贿被判无期 澳门豪赌输1500万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8-27
摘要:北京一乡书记受贿被判无期 澳门豪赌输1500万
  北京市朝阳区孙河乡原党委书记纪海义,为多个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项目、公司经营、拆迁腾退补偿等方面提供帮助,并伙同情妇及儿子收受上述获利单位及个人款物共计5932万余元。其中,商人葛某向纪海义行贿次数、款项最多,达5300余万元,且写下“行贿日记”。据悉,纪海义3次在澳门赌博共输掉1500余万元。记者昨日获悉,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纪海义无期徒刑。

  □案发

  乡书记被村民举报落马

  据了解,现年59岁的纪海义大专文化,案发前曾任北京市朝阳区孙河乡党委书记。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1年间,纪海义利用担任孙河乡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北京嘉仁投资有限公司(已被吊销营业执照)、北京聚利隆投资有限公司(已被判处刑罚)、北京星光老人康复服务福利中心(已被判处刑罚)、赵某(已被判处刑罚)等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项目、公司经营、拆迁腾退补偿等方面提供帮助。

  在此期间,纪海义单独或伙同情妇李某、儿子纪某非法收受北京嘉仁投资有限公司及北京聚利隆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葛某、北京星光老人康复服务福利中心法定代表人梁某、赵某等人给予的款物共计5932万余元。

  此后,孙河乡部分村民开始举报纪海义违纪违法行为。

  2014年,朝阳区纪委组成联合调查组,针对村民举报的情况开展调查,发现孙河乡党委书记纪海义存在受贿嫌疑。2014年5月13日,朝阳区纪委将该线索及相关前期调查材料移送检察机关。2014年10月21日纪海义被刑事拘留,11月6日被逮捕。

  □金额

  一商人累计行贿5300万

  根据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纪海义受贿案中,葛某的行贿数额最大,高达5300余万元。除行贿的现金1185万元外,葛某还向纪海义行贿一套房产及上千万元的赌资。

  办案人员在调查纪海义案时,发现葛某写了6本“行贿日记”,详细记录了其行贿他人的时间和金额。而根据日记内容,受贿次数最多、时间跨度最长的人就是纪海义。

  法院查明,2005年至2011年,纪海义利用负责孙河乡康营组团安置房项目的职务便利,为北京嘉仁投资有限公司、北京聚利隆投资有限公司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为此单独收受葛某给予的现金1185万元、朝阳公园附近房产一套(价值人民币1518万元)及赌资1551万余元。纪海义还伙同儿子纪某收受葛某给予的250万元;伙同情妇李某收受葛某给予的购车款及购房款868.8万元。

  □证言

  回迁房谁来盖书记拍板

  葛某行贿纪海义的同时,纪海义也为葛某实际控制的公司谋利。

  孙河乡多名干部的证言显示,孙河乡领导在开会讨论回迁房建设等项目时,大家简单提出来三四家公司,但纪海义提出葛某的公司并侧重介绍该公司,其他人都明白纪海义的意思,因此没有反驳、反对。最终,在孙河乡康营回迁安置房项目中,孙河农工商联合公司先后支付葛某一方工程款共计33.67亿元,孙河乡康营回迁项目未办理代建公司招投标手续。

  在此案庭审中,纪海义表示认罪,但对受贿数额和部分事实提出异议。纪海义辩称,他虽然在葛某与孙河乡合作代建康营工程中为葛某提供了帮助,但最终该工程是孙河乡党委讨论决定的,他个人并无决定权。

  法院审理认为,纪海义自动投案后能够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依法构成自首,但纪海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违背国家公职人员职务行为廉洁性的要求,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严重损害国家工作人员形象和声誉,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社会危害性极为严重。且纪海义受贿后大肆挥霍赃款,造成案发后部分赃款无法追回的严重后果,纪海义虽有自首等法定或酌定从宽处罚情节,但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上述情节不足以对纪海义所犯罪行予以从轻处罚。最终,三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纪海义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主要案情

  1 换赌博筹码次次上百万

  在葛某的“行贿日记”中,记载着其为纪海义支付赌资共计人民币1551万余元。

  葛某及纪海义情妇李某的证言显示,2010年至2011年间,纪海义3次前往澳门豪赌。而为纪海义赌博埋单的是葛某。根据在案证据,葛某3次为纪海义支付赌资共计1800万港币,折合人民币1551万余元。

  纪海义第一次去澳门豪赌是2010年12月。当时,葛某与纪海义、纪海义情妇李某等人一起去澳门。到澳门后,纪海义就直接去了赌场,李某跟他一起上了牌桌。过了一会儿,纪海义把赌场预支的300万港币筹码输光,就要求葛某和李某去换200万港币的筹码。赌场工作人员要求把之前输的筹码还上,葛某为此支付了500万港币。

  葛某称,因银行卡刷卡有上限,他刷了200万左右,然后通过电话银行把钱先转到李某卡里,之后又由李某刷卡换筹码。当天,他为纪海义支付了500万港币的筹码。

  纪海义第二次去澳门赌博是2011年的春天。当时,纪海义让葛某想办法帮他换1000万港币筹码。葛某找香港的朋友换了1000万港币,但很快,这1000万港币被纪海义输光。

  “纪海义一直输,可能有点不好意思,让我玩一把,说帮他换换手气。可是我不会玩,输了100万港币左右,纪海义就继续玩上了。”葛某称。

  2011年9月,纪海义找到葛某,称澳门的朋友承包了个赌厅请他去玩,于是纪海义拉着葛某、和纪的情人李某第三次去澳门赌博。葛某称,到了澳门后,纪海义没多久就输了不少。第二天,他飞回了北京,而纪海义和李某则留在了澳门。几天后,有人打电话说纪海义输了300万港币,让葛某付钱,后来纪海义也打来电话,葛某便同意把钱转了过去。

  2 歌厅认识情人给买房买车

  在纪海义受贿案中,其情妇李某成为受贿关键人。除了与纪海义澳门豪赌外,李某还向纪海义提出为其买车买房,此后,葛某直接行贿李某购车款和购房款等共计800余万元。

  李某的证言显示,她与纪海义在2007年相识。当时,李某在歌厅做服务员,纪海义经常去唱歌,两人就慢慢熟悉了。

  2008年1月,纪海义与李某确立了情人关系,李某通过纪海义认识了葛某。此后,纪海义将受贿而来的部分现金陆续交给了李某。

  李某证言称,2010年一天晚上,纪海义给她打电话让她下楼,给她一个装酒的箱子,她回家打开一看是100万元现金。过了几天,纪海义又给了她一个纸袋,里面是50万元。

  2009年底,纪海义提出让她换辆车,她选了奥迪A5,后来葛某支付了68.8万元车款。

  2010年夏天,她想开宠物医院,纪海义让葛某花830万元给她买了一间门面房。

  对于葛某为李某买房购车,纪海义供述称,因为李某是他的情人,葛某给李某买车买房是看他的面子,是对他感谢的一部分。

  纪海义案发后,葛某约李某在东三环燕莎购物中心停车场见面,葛某问她是否知道纪海义出事了,她说不知道。葛某说,如果有司法机关来问她房子和车子的事,就说钱是借的,两笔钱都还给葛某了,还教给她一些应对的细节。临走时,葛某提出补800万元的借条和收条。

  3 儿子参与受贿给爹“挖坑”

  在纪海义案中,纪海义的儿子纪某还曾直接收受葛某给予的钱款共计250万元。

  纪某称,2009年5月,葛某问他想不想一起炒股,他觉得是个机会就同意了,他没出钱不用承担风险。

  2009年6月,葛某让他在父亲面前替其说好话,尽量帮其多争取些孙河乡土储项目。后来他跟父亲说起这事,父亲不让他参与。后来葛某拿到土储项目,并于2009年夏天给他打了100万元。

  纪某证言显示,葛某2009年初说公司在孙河代建的机场南线项目面临收尾、孙河康营三期工程处于待分配状态,希望与其合开公司,在康营三期代建承包上能让纪海义多照顾,另外也希望纪某以后能帮他工作。后纪某离开公司时,葛某给了纪某150万元。

责任编辑: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