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西柳州检方了解到,鹿寨县法院日前公开开庭审理了鹿寨县教育局原局长刘湘文涉嫌受贿一案,刘湘文涉嫌受贿金额高达550多万元。 鹿寨县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刘湘文先后利用担任鹿寨县教育局局长、鹿寨县兴鹿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县职教中心主任的职务便利,受贿共计折合人民币558.16万元,数额特别巨大。 公诉机关称,刘湘文多次收受承接县教育集中区安置房工程、县教育集中区特殊学校及道路给排水工程、县教育集中区热水系统工程、经营教学仪器的多个老板送给的“好处费”。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被告人刘湘文在最后陈述时表示,由于自己信念缺失、放松对自身的要求、法律意识淡薄,最终导致走上犯罪道路,愧对党和国家对自己多年的培养。他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提出异议,当庭表示认罪服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