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陕西省咸阳市杨陵区人民法院依法对通过伪造虚假证明骗取医保金案件进行庭审宣判,通过控辩双方、被告人对案件的辩护陈述,所提供的证据及合议庭的审议,法院依法对昝成作出7年的有期徒刑,并处以2万元罚金的判决。 被告人昝成现年65岁,2012年到2015年间以购买虚假住院资料及医疗发票,多次骗取医疗保险金30余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昝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住院事实,多次骗取医疗保险金,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但鉴于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认罪态度较好。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如上判决。(文中人物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