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老师财迷心窍,竟制作假毕业证、假报到证等材料,骗取学生家长11万元。今天,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江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8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江某原系江西应用科技学院教师,受害人陈某系该院电气自动化专业学生。2014年5月,陈某在河南省供电公司招聘考试中入围,但资格审查要求是应届毕业生,而陈某要到2015年7月才能领到毕业证。招聘单位要求陈某于2014年12月底前提供相关材料并办理入职手续,否则录用指标作废。 2014年7月,陈某的父亲找到被告人江某,希望其能帮助陈某解决学籍问题。2014年7月至2014年11月期间,江某以帮助陈某更改学籍为由,先后向陈某的父亲索要活动经费共计人民币11万元。期间,江某用电子模板制作了假的校发毕业证和报到证,编造假的学籍证明、情况说明、证明等材料提供给陈某父亲,致使陈某招聘未果。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借办理学籍更改需要费用为由,骗取他人钱财共计人民币11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