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毒品贩卖者,国家历来主张严惩。可是在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下,仍有许多人心怀侥幸,顶风作案。近日,江西省大余县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赖某某有期徒刑十五年。 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11月至12月,被告人赖某某从陆某等人处购得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130余克后,除自己吸食外,还向他人进行贩卖。11月底,赖某某向胡某某二次贩卖甲基苯丙胺共计2.8克,非法获利300元。12月11日,公安机关将赖某某抓获,并从其住处查获了甲基苯丙胺119.19克以及打火机、吸管、锡纸、透明塑料袋等物品。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赖某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为贩卖而向他人购买大量毒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鉴于被告人赖某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据此,遂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