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小心无大错。”杭州美丽健乳业有限公司驾驶员陆某,因倒车观察疏忽,将胡某碾轧致死,7月26日,安徽省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对这起交通肇事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被告人陆某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16年3月30日8时20分许,被告人陆某驾驶制动性能不合格的浙A牌照新飞牌重型罐式货车在淮南市大通区奶牛五厂厂区内由南向北倒车时,因观察疏忽,货车尾部与由北向南推着两轮电动车行走的胡某相撞,货车右后轮从胡某身上碾轧过去,造成胡某当场死亡。经淮南市交警支队大通大队认定,陆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胡某不负事故责任。 另查明,肇事后被告人陆某拨打电话报警并在事故现场等候交警处理而归案。后被告人陆某亲属代为一次性补偿被害人胡某亲属六万元,被害人胡某亲属对被告人陆某表示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陆某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肇事后陆某拨打电话报警并在事故现场等候交警而归案,且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其亲属补偿被害人亲属六万元,陆某取得了被害人亲属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陆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情况,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