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宇)姜某和付某是昌平某大学的学生,二人因为评论微信朋友圈发生争执,因线上言语不和,双方在现实中分别纠集被告人方某、赵某等人,在该大学门口相互殴斗,导致多人受伤,4名被告人因涉嫌聚众斗殴罪被公诉。今天上午,昌平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4名被告人均认罪。 4名被告人中,19岁的姜某和付某,以及20岁的方某均是该大学同一所学院的学生,29岁的赵某无业,是付某的姐夫。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11月5日13时许,被告人姜某纠集被告人方某及其他人等,与被告人付某纠集的被告人赵某等人相互殴斗,在殴斗过程中,被告人方某持木棍,被告人赵某持甩棍,致使双方多人受伤,经法医鉴定,被告人姜某与另案处理的张某、邢某的损伤均已构成轻微伤。 开庭前,姜某和付某被羁押于看守所,赵某和方某被取保候审。 “我女朋友华某和付某是一个宿舍的,因为抽烟的问题,她们有些矛盾。”姜某说,2015年11月4日23时许,付某发了一条朋友圈“我不想理你,别得寸进尺。”之后,华某在该朋友圈下面留言“是说我吗?”,并加了个微笑表情。付某质问华某为什么留言,华某称留言是自己男友姜某拿自己的手机所留。 当晚,姜某和付某在电话中发生争吵,二人相约第二天中午在篮球场见面。 11月5日中午,二人见面,并发生推搡,不欢而散。姜某说,一个小时后,自己女朋友打电话,说自己被打了。挂了电话,付某电话打来,告诉姜某“我把你女朋友打了,我们在学校门口”。于是,姜某就带着十几名同学冲到了校门口。 本案第二名被告人付某戴着眼镜,一脸斯文,“我和姜某在篮球场吵完架之后,我把我表姐叫来,去教室找了姜某的女朋友。我表姐和姜某女友打了起来。” 之后,付某表姐打电话,叫来了自己的丈夫,本案的第三名被告人赵某。在校门口,赵某拿出自己车上的甩棍,加入斗殴。 “对指控我的罪名不太认可,我觉得自己不算持械,我不知道去打架,没动手打人”,本案的第四名被告方某辩称,“我脚疼,木棍是拄着的。” 经方某辩护人申请,本案休庭十分钟,再次开庭后,方某表示认罪。 检察机关认为:姜某、付某、赵某、方某纠集众人成帮结伙相互进行殴斗,严重破坏公共秩序,应当以聚众斗殴罪追究四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截至发稿时,本案还在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