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发生纠纷,找人理论时被发现是酒驾。经安徽省金寨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潘飞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15年8月28日,潘飞的岳母办丧事,中午他和来吊丧的亲友吃饭喝酒。饭后骑摩托车回家,车行至一路口时,为躲避右手边另一电动车,潘飞紧急往左避让,这时后方有辆皮卡车超车,两车差点发生碰撞,皮卡车驾驶员何某随口骂了潘飞一句,潘飞听后很生气,便跟着皮卡车来到目的地后,和何某理论,并发生厮打,何某发现潘飞身上有酒味,于是报警。经鉴定,潘飞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32.1mg/100ml,属醉酒驾驶。 法院审理认为,潘飞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考虑到其当庭自愿认罪,且悔罪态度较好,遂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