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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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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丁雪涛犯故意伤害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来源:法学学习综合 作者:国平 人气: 发布时间:2016-03-07
摘要: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 刑 事 附 带 民 事 判 决 书 (2014)鹿少刑初字第151号 公诉机关鹿邑县人民检察院。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丁显民,男,出生于1953年3月26日,汉族,农民,住河南省鹿邑县试量镇任庄行政村丁庄。 委托代理人延立勋,河南开达律师事务所

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

刑 事 附 带 民 事 判 决 书

(2014)鹿少刑初字第151号

公诉机关鹿邑县人民检察院。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丁显民,男,出生于1953年3月26日,汉族,农民,住河南省鹿邑县试量镇任庄行政村丁庄。

委托代理人延立勋,河南开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朱艳,鹿邑县真源街道中心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人丁雪涛,男,生于1988年10月4日,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河南省鹿邑县试量镇任庄行政村丁庄村。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14年4月10日被鹿邑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14

年5月14日经鹿邑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由鹿邑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鹿邑县看守所。

辩护人张建军,河南真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鹿邑县人民检察院以鹿检公诉刑诉(2014)22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丁雪涛犯故意伤害罪,向本院提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丁显民向本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合并审理。鹿邑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王永军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丁雪涛及其辩护人张建军,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丁显民及其委托代理人闫立勋、朱艳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鹿邑县人民检察院指控:

2014年1月28日10时许,在鹿邑县试量镇任庄行政村丁庄,丁显民用玉米秸堵被告人丁雪涛家的南墙胡同时,被告人丁雪涛路过发现后与丁显民发生口角并吵骂。丁雪涛的母亲张付芝赶去吵架现场,因丁显民骂的难听,张付芝与丁显民发生吵骂。丁显民用手抓住张付芝的头发欲打张付芝,被告人丁雪涛抓住丁显民的上衣领子,把丁显民摔倒在地上,丁显民被摔倒后再也没有站起来。经鉴定,丁显民脑损伤属重伤二级。

被告人丁雪涛辩称,我是投案自首,我认罪伏法,请求对我从轻处罚。

辩护人张建军的辩护意见:一、对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丁雪涛犯有故意伤害罪没有异议。二、被告人丁雪涛具有应当减轻处罚和从轻处罚的下列情节:1、被告人丁雪涛具有自首情节。2、被告人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3、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4、被告人的家属已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60000元,弥补了被害人的部分损失。5、被告人属于

间接故意犯罪,被害人的伤不是被告人直接故意打击造成,被告人没有故意伤害的意图。6、本案系因邻里纠纷引发,而且是被害人首先挑起事端,有严重过错。7、被告人丁雪涛一贯表现良好,无前科,属初犯、偶犯,有悔罪表现。综上,请求对被告人丁雪涛从轻或减轻处罚。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丁显民要求赔偿各种经济损失897715.82元,并要求依法从重追究被告人丁雪涛的刑事责任。

经审理查明,2014年1月28日10时许,在鹿邑县试量镇任庄行政村丁庄,丁显民用玉米秸堵被告人丁雪涛家的南墙胡同时,被告人丁雪涛路过发现后与丁显民发生口角并吵骂。丁雪涛的母亲张付芝赶去吵架现场,因丁显民骂的难听,张付芝与丁显民发生吵骂。丁显民用手抓住张付芝的头发欲打张付芝,被告人丁雪涛抓住丁显民的上衣领子,把丁显民摔倒在地上,丁显民被摔倒后再也没有站起来。丁显民于2014年1月28日至6月5日在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花医疗费83721.21元;2014年6月6日至12月19日在鹿邑真源医院治疗,花医疗费56049.17元;在鹿邑县人民医院和鹿邑中山医院检查、治疗花费770元;在商丘残疾人康复功能训练机构为康复支付合理费用3450元;送丁显民到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时花交通费800元。其间,被告人丁雪涛家属支付丁显民医疗费60000元。鹿邑县公安局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意见和河南公专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意见书证实丁显民脑损伤属重伤二级。在审理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丁显民提出伤残鉴定,经周口仙源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鉴定丁显民伤残等级为三级伤残,花鉴定费700元。2014年4月10日被告人丁雪涛到鹿邑县公安局投案。

上述事实,有经过庭审质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

1.被告丁雪涛的供述,我今天来是投案自首的。我在今年1月28日将邻居丁显民打伤了,我父亲说公安局找我,我就来投案了。我和任庄的任长远于2014年1月15日从山东威海打工回家,到家后就给试量镇金寨的金高峰要工资,金高峰说到1月28号拿工资。我就提前给在威海一起打工的丁金意、丁金标、梁雪力、丁海奇、丁雪飞约定好,在1月28日一起去金高峰家拿工资。2014年1月28日早上9点左右,丁金意、丁金标、梁雪力吃饭后到我家,我就让弟弟丁雪飞去叫丁海奇,我们四个等丁雪飞和丁海奇。我弟弟去了好大会没回来,我就沿着我家南墙胡同往东走去叫他。走到胡同东头看见丁显民抱着一捆玉米秸堵住路,不让我走,丁显民说:“你不能从这过,这不是路,地是俺的地。”我说:“这是路,你凭啥不让过。”丁显民说:“我就不让你走。”我们就吵起来了。在吵架时他儿子丁玉辉出来了,我还给他说:“我与玉辉关系都不错。”可丁玉辉没有说话。这时,我妈张付芝听见我们吵架,就来看弄啥的。我妈见我们还在吵架,就拉着我说:“你吵啥哩。”我说:“丁显民不让我从这过。”我妈说:“不让过你不过。”我说:“我叫海奇的。”我妈给丁显民说:“棒(丁显民的小名),我从没有从这走过,孩子就走一下又能咋住。”丁显民给我妈说:“就不让他个XX过。”丁显民用手指着我鼻子说:“我就专门治你这种人,我有好多办法。”我妈没有让丁显民,他俩就吵起来了。我妈和丁显民吵架时,丁显民家里出来四个人,有他老婆朱美英、儿子丁玉辉、儿媳杨兰梅、女儿丁迎春。丁雪飞、丁海奇听见吵骂声,他们出来后就站在丁海奇家东墙外的大棚下面,丁金意、丁金标、梁雪力三人站在胡同里面看。我妈和丁显民吵着吵着骂起来了,越骂越厉害,丁显民就上去抓住我妈的头发,我看见丁显民抓住我妈的头发要打我妈,就上前抓住丁显民的上衣领子,外后一拽,把丁显民拽到在地上。这时候丁迎春抓住我的头发,杨兰梅也上来给我打,我和杨兰梅都栽倒在地上,丁迎春一直拽住我的头发没有松手。丁金意、丁金标、梁雪力、丁海奇就拉架,当时没有人拉我,还是杨兰梅说:“我不打你了,你别打我。”我就松开杨兰梅,丁迎春还一直抓住我的头发不松,我说:“都不打,你也松开。”我就挣扎开了。走时我看见丁显民在地上躺着。我把他拽到在地时,他就摔倒在拿玉米秸堵胡同的地方。当时我和丁迎春、杨兰梅打的,丁雪飞和丁玉辉在丁海奇的大棚下面打的。丁金意、丁金标、梁雪力没有动手打人。我没有用拳头和砖头打丁显民的头部,我把他拽倒,然后丁迎春和杨兰梅就打我。我和丁显民没有矛盾,我家因为建房与丁显民闹的有点矛盾,后来经过试量镇政府调解好了。我是把丁显民拽倒在地上摔伤了头部,他的伤是摔的,我没有打他的头部。

责任编辑: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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